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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因未配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 |
发布时间:2023-08-22 16:34:51 阅读量:13417 本站 |
企业因未及时招聘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化妆品典型案例,引发行业人士热议。据披露,上海美甄化妆品有限公司,在因化妆品的外包装上贴有的中文标签与产品实际情况不相符被相关部门调查时,还被发现原质量安全负责人离职后未及时招聘新人致使岗位空缺,构成“未依照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等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750.52元,罚款2万元。 这或是新规实施以来首次有企业因未配备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对行业颇具警示意义。
(相关阅读《首罚!事关质量安全负责人》)
一公司因销售未经注册产品被处167倍罚款
日前,广州市市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广州真知丽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真知丽染发膏(巧克力棕色)”,同时,因提供虚假证据材料《产品假冒情况说明》,存在故意隐瞒事实行为,广州市市监局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适用从重级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710.6元,并处罚款12.1万元(约为货值金额的167倍)。
一企业因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被罚
日前,广州市市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广州市天韵化妆品有限公司因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构成未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未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化妆品生产、生产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因涉嫌多项违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6509.9元,并处罚款204000元。
原文;化妆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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